《家用太阳能热水系统能源效率标识实施规则)自2012年9月I日起实施  
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公告 
2012年第19号 
  
    根据《能源效率标识管理办法》(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质检总局第17号令)规定,国家发展改革委、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认监委组织制定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能源效率标识的产品目录(第九批)》、《远里冷凝机组冷藏陈列柜能源效率标识实施规则》和《家用太阳能热水系统能源效率标识实施规则》,现予公告。 
    《远里冷凝机组冷藏陈列柜能源效率标识实施规则》和《家用太阳能热水系统能源效率标识实施规则)自2012年9月I日起实施,2012年9月一日前出厂或进口的产品,可延迟至2013年9月I日前加施能效标识。 
  
 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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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中华人民共和国 
实行能源效率标识的产品目录(第九批) 
 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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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序号  | 
 产品 
名称  | 
 适用范围  | 
 依据的能效标准  | 
 实施 
时间  | 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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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1  | 
 远置冷凝机组冷藏陈列柜  | 
 适用于销售和陈列食品的远置冷凝机组冷藏陈列柜。不适用制冷自动售货机和非零售的冷藏陈列柜。  | 
 GB 26920.1-2011商用制冷器具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第1部分:远置冷凝机组冷藏陈列柜  | 
 2012年 
9月1日  | 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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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2  | 
 家用太阳能热水系统  | 
适用于贮热水箱容积在0.6 m3以下的家用太阳能热水系统。  | 
 GB 26969-2011家用太阳能热水系统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 | 
 2012年 
9月1日  |    
附件: 
《家用太阳能热水系统能源效率标识实施规则》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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